在讲究 “不孝有三 ,无后为大 ”的古代, 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,如战争、制度、价值观等因素,也有着剩男剩女这个群体,古称“独”,与“鳏寡孤”并列。那么咱古人是如何解决光棍问题的呢?
官府安排
如果遇上好的皇帝,好的制度,剩人们的婚姻问题或由组织来解决。譬如晋武帝时女子十七岁没有嫁,地方官必须充当媒人,给女子找到夫家。
据传唐太宗就非常关注“独”的问题。他在贞观二年下诏:希望州、县官人解决普通老百姓中没有 婚嫁 的剩人,如果男女自由恋爱,官人不得阻止;对二十岁以上男子,十五岁以上女子,妻丧达制之后的男人和孀居服纪已除的寡妇,鼓励他们结婚;对那些因为贫穷出不起礼聘金的,鼓励乡里的富人资助完婚。他还将其列入公务员的年度考核:“刺史、县令以下官人,若能婚姻及时,鳏寡数少,量准户口增多,以进考第。如导勤乖方,失于配偶,准户减少,以阶殿失。”
在清代,还设有“官媒”,如大量男子被罚配去的新疆,为了边疆稳定,后继有人,就设了不少官媒,方便给大量的光棍男找老婆。一些农民起义军的妻女、灾区逃荒女子,往往被官媒指定给某一光棍,让他们一起生活,繁衍后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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